洪灿 严选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3-07-28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律解析】
所谓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打群架,破坏公共秩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寻衅滋事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为了填补精神上的空虚,或者为寻求精神刺激,发泄对社会的不满,或是为了在某一地区称王称霸、显示威风,为了哥们儿义气进行报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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