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介绍贿赂罪与贿赂罪(、)存在多方面区别。罪主体看,贿赂罪的主体一般是国家工作人员()或有行贿意图的人(),而介绍贿赂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的人都可能构成。从主观故意内容来说,是国家工作人员主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给予财物,介绍贿赂罪则是明知他人有行贿或受贿意图,从中沟通、撮合。从客观行为表现,贿赂罪是受贿方直接收受财物、行贿方直接给予财物,介绍贿赂罪是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牵线搭桥、沟通联系。
一、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处理建议
若涉及介绍贿赂罪相关问题,应及时咨询律师。律师可以分析行为是否达到 “情节严重” 的程度,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如果确实构成犯罪,律师能帮助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比如引导当事人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争取适用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而对于被错误指控的情况,律师可以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有力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