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振中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有特殊规定的,不以定罪处罚。例如,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定罪量刑,而不按故意伤害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抢劫致人重伤的,按定罪量刑。
更多内容参见: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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