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延庭 严选律师
广西臻宝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贩卖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转移毒品后行为人是否已经获取了利益,则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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