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涉嫌一案,颜世军律师积极为其辩护
一、案情简介
2020年2月至3月期间,陈某某、张某共同出资通过刘某某、李某某二人从韦某某处购买冰毒,由陈某某保管。后陈某某、张某某单独或共同将冰毒卖给司某、申某等人,其中陈某某共贩卖给三人、贩卖七次共计8.7克。律师阅卷后根据毒品来源,认为陈某某贩卖的实际是“底粉”,不是冰毒。最终检察院同意律师意见,认定陈某某为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罪名无异议,但是其认为自己贩卖的毒品含量极低,希望能从轻处罚。承办律师在拿到案卷后认真研读,发现陈某某贩卖的冰毒很可能是假的,并不是冰毒。因此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1、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缴纳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陈某某犯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事实。在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后,第一时间阅卷并就案卷问题向当事人核实,形成辩护意见后多次和检察官沟通交流,为查清案件事实、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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