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优秀案例】民营企业家Z某某涉嫌串通投标罪,颜世军  徐春华律师成功辩护,终获缓刑

发布时间:2023-12-26 15:25:37 浏览:1091次 案例二维码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3年160号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串通投标罪

结果: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

亮点:充分量刑协商、终获最低刑期

焦点:民营企业家、缓刑

封面语:民营企业家Z某某帮助朋友借用公司资质进行围标,不慎触犯刑法涉嫌串通投标。律师成功辩护,Z某某最终获得缓刑,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行,维护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江苏省某市某区开发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工程公开招标,共4个标段。被告人J某、Z某某1、S某得知招标信息后,经过共同商议,采取分摊中标费用、借用公司资质等方法,借用某某有限公司、江苏某某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公司资质,统一投标价格进行围标。被告人L某帮助被告人Z某某1借用七家公司(含Z某某2借用四家公司)资质进行围标。被告人Z某某2帮助被告人L某借用四家公司资质进行围标。被告人Z某某(本案当事人)、L某1帮助被告人S某分别借用四家公司资质进行围标。2021年11月19日Z某某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某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取保候审,2023年4月16日被变更为监视居住,2023年10月16日被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23年11月24日被检察机关诉至法院,要求追究其串通投标罪的刑事责任。

 

、办案过程

Z某某的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才找到颜世军律师团队,颜世军律师在接待Z某某的过程中,了解到Z某某已委托过辩护律师,但因各种原因Z某某对之前的辩护律师不满意,想委托颜世军律师团队办理其案件,并向颜世军律师提出了缓刑的要求。经过多次接待咨询,Z某某最终决定委托颜世军律师团队为其辩护,具体的辩护律师为颜世军、徐春华。

接受委托后的第二天,辩护人就投入到辩护工作中,首先去检察院递交了辩护手续并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卷宗复制后辩护人进行了详细的研究,经研究,辩护人认为Z某某不构成串通投标罪,并多次会见Z某某了解案情,并向其阐述争取不起诉,同时争取缓刑的辩护的方案及要点,经过与Z某某沟通,Z某某同意辩护人的辩护方案。

确定辩护方案后,辩护人向检察官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并当面与检察官沟通协商,但检察官认为Z某某构成串通投标罪,坚持起诉。检察官认定够罪坚持起诉,在征得当事人本人同意后,辩护人果断变更辩护方案为量刑辩护,争取缓刑。辩护人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提出了Z某某具有自首、从犯的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其也愿意认罪认罚,法定刑在三年以下,具备缓刑的条件的辩护意见。

   辩护人在前期会见Z某某时得知其是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民营企业家,每年向国家缴纳税款200余万元,两家公司共有员工300余名。辩护人认真收集并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检察官在研究商讨后,告知辩护人如果Z某某愿意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拟对其建议拘役五个月,不同意缓刑。检察机关告知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的时间。辩护人认为量刑过重,应当对Z某某适用缓刑,第一次作认罪认罚具结见证,因控辩双方对刑期、是否适用缓刑没有达成一致,认罪认罚具结见证失败。辩护人继续与检察官沟通,提出根据Z某某的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对其量刑3个月更为合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应当适用缓刑。后又经过多次沟通,在第二次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前两天,检察官终于同意了辩护人的量刑建议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最终,Z某某在辩护人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办案结果

2023年12月22日,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Z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在同案犯中,Z某某的刑期最短、量刑最轻。

 

五、办案心得 

通过本案,辩护律师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律师的独立辩护权并非完全独立于当事人本人,而是相对独立于司法机关。在案情发生变化时,要在尊重当事人意志的前提下适时调整辩护方案。

二是在认罪认罚过程中辩护律师要发挥积极主动作用。辩护人在做认罪认罚具结见证时,不仅起到见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要为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考虑,重视与检察官充分量刑协商,起到辩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

三是牢记辩护使命,不做司法的装饰品。相当一部分辩护律师、值班律师,一遇到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了,就万事大吉,不再阅卷,不再会见,不考虑当事人的体验感获得感,公诉人一方说了算,一签了之。这是极为不负责任的表现,往往会造成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让见证成为形式主义。

 

发表评论
去登录

民营企业家Z某某涉嫌串通投标罪,颜世军  徐春华律师成功辩护,终获缓刑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3年160号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串通投标罪

结果: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

亮点:充分量刑协商、终获最低刑期

焦点:民营企业家、缓刑

封面语:民营企业家Z某某帮助朋友借用公司资质进行围标,不慎触犯刑法涉嫌串通投标。律师成功辩护,Z某某最终获得缓刑,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行,维护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江苏省某市某区开发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工程公开招标,共4个标段。被告人J某、Z某某1、S某得知招标信息后,经过共同商议,采取分摊中标费用、借用公司资质等方法,借用某某有限公司、江苏某某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公司资质,统一投标价格进行围标。被告人L某帮助被告人Z某某1借用七家公司(含Z某某2借用四家公司)资质进行围标。被告人Z某某2帮助被告人L某借用四家公司资质进行围标。被告人Z某某(本案当事人)、L某1帮助被告人S某分别借用四家公司资质进行围标。2021年11月19日Z某某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某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取保候审,2023年4月16日被变更为监视居住,2023年10月16日被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23年11月24日被检察机关诉至法院,要求追究其串通投标罪的刑事责任。

 

、办案过程

Z某某的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才找到颜世军律师团队,颜世军律师在接待Z某某的过程中,了解到Z某某已委托过辩护律师,但因各种原因Z某某对之前的辩护律师不满意,想委托颜世军律师团队办理其案件,并向颜世军律师提出了缓刑的要求。经过多次接待咨询,Z某某最终决定委托颜世军律师团队为其辩护,具体的辩护律师为颜世军、徐春华。

接受委托后的第二天,辩护人就投入到辩护工作中,首先去检察院递交了辩护手续并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卷宗复制后辩护人进行了详细的研究,经研究,辩护人认为Z某某不构成串通投标罪,并多次会见Z某某了解案情,并向其阐述争取不起诉,同时争取缓刑的辩护的方案及要点,经过与Z某某沟通,Z某某同意辩护人的辩护方案。

确定辩护方案后,辩护人向检察官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并当面与检察官沟通协商,但检察官认为Z某某构成串通投标罪,坚持起诉。检察官认定够罪坚持起诉,在征得当事人本人同意后,辩护人果断变更辩护方案为量刑辩护,争取缓刑。辩护人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提出了Z某某具有自首、从犯的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其也愿意认罪认罚,法定刑在三年以下,具备缓刑的条件的辩护意见。

   辩护人在前期会见Z某某时得知其是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民营企业家,每年向国家缴纳税款200余万元,两家公司共有员工300余名。辩护人认真收集并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检察官在研究商讨后,告知辩护人如果Z某某愿意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拟对其建议拘役五个月,不同意缓刑。检察机关告知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的时间。辩护人认为量刑过重,应当对Z某某适用缓刑,第一次作认罪认罚具结见证,因控辩双方对刑期、是否适用缓刑没有达成一致,认罪认罚具结见证失败。辩护人继续与检察官沟通,提出根据Z某某的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对其量刑3个月更为合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应当适用缓刑。后又经过多次沟通,在第二次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前两天,检察官终于同意了辩护人的量刑建议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最终,Z某某在辩护人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办案结果

2023年12月22日,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Z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在同案犯中,Z某某的刑期最短、量刑最轻。

 

五、办案心得 

通过本案,辩护律师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律师的独立辩护权并非完全独立于当事人本人,而是相对独立于司法机关。在案情发生变化时,要在尊重当事人意志的前提下适时调整辩护方案。

二是在认罪认罚过程中辩护律师要发挥积极主动作用。辩护人在做认罪认罚具结见证时,不仅起到见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要为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考虑,重视与检察官充分量刑协商,起到辩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

三是牢记辩护使命,不做司法的装饰品。相当一部分辩护律师、值班律师,一遇到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了,就万事大吉,不再阅卷,不再会见,不考虑当事人的体验感获得感,公诉人一方说了算,一签了之。这是极为不负责任的表现,往往会造成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让见证成为形式主义。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