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鸿 严选律师
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南昌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您好!我们是专业的团队,涉黄类案件我们都有办理过很多起。基于您上面提供的情况说明,我们认为这个案子很有辩护的必要性。但是还是希望您能尽量亲自的到我们办公地点面谈,带上你们收集到的资料,或者积极的与我们的客户人员联系,我们会安排律师给你联系,保持畅通的电话沟通是很有必要的。针对你所说的情况,我作出以下具体性的解答:
我国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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