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瑾 严选律师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关键字:拐骗儿童罪,,法条,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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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在《刑法修正案》出台后该法条包括拐骗儿童罪和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六)》增加:“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根据《刑法修正案(七)》,在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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