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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构成洗钱罪,但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罚金的,其罚金应由哪个机构来承担?

发布时间:2011-07-13

四川刑事律师www.scxsls.com 为您解答:
根据《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部门实施洗钱行为的,该分支机构或者内设部门能成为洗钱罪单位犯罪主体。但是,在该分支机构或者内设部门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罚金的情况下,单位应承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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