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丽冰 严选律师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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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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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刑事律师网职务侵占罪专题:http://www.scxsls.com/ztindex_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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