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我国刑事诉讼法允许诱惑侦查吗?

发布时间:2012-08-02

诱惑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包括其特情、线人)为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实施某种行为有利可图为诱铒,暗示或诱使其实施犯罪,待犯罪行为实施或犯罪结果发生后将其拘捕的特殊侦查手段

理论上将诱惑侦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被诱惑者本来就已经产生犯罪倾向(人本身就具有弱点)或者已有先前犯罪行为,而诱惑者仅仅是提供了一种有利于其实施犯罪的客观条件和机会,即为机会提供型。其特征是:侦查者的行为旨在诱使潜在的罪犯现身或使其犯罪行为暴露,诱惑行为充其量只是为被告提供一有利作案条件。例如,警方得知有一抢劫团伙欲在某银行运钞途中行动,遂把大量作了记号的现金用运钞车招摇过市运往银行,却在暗中布下严密的控制网,待犯罪分子全面行动时将其一网打尽。此案中警察的行为只是提供了对罪犯犯罪的有利场合与环境,目的是获取证据,擒获隐蔽的罪犯。这种守株待兔式的诱惑侦查不会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产生主导作用,也就避免了引诱清白者犯罪的弊端,为各国立法接受

第二种是侦查机关促使被诱惑者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即为犯意诱发型。其特征是:被诱惑者虽被侦查者认为是犯罪嫌疑人,但实际上他并无犯罪意图不想犯罪,而正是诱惑者采取了主动、积极、过度、不适当的刺激行为使其在强烈的诱惑下实施了犯罪行为。此即美国法所称“侦查陷阱警察圈套police entrapment)。例如一个人并不吸毒,但化装成毒品贩子的警察一再向他推销,说效果绝妙、价格不高,终使他决定一试。此类侦查中并不存在确定有犯罪倾向的嫌疑人,侦查人员的行为在整个过程中起了主导作用,实质上与教唆鼓动清白之人犯罪无异,此种诱惑侦查为各国所摒弃

由此可见,诱惑侦查一方面是打击某些犯罪的需要,另一方面使用不当也会诱发犯罪,因此要对其加以规范,实现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按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不得诱使他人犯罪,即否定了“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同时规定了,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即肯定了“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

●关联条文

2012《刑事诉讼法》第151条。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我国刑事诉讼法允许诱惑侦查吗?

发布时间:2012-08-02

诱惑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包括其特情、线人)为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实施某种行为有利可图为诱铒,暗示或诱使其实施犯罪,待犯罪行为实施或犯罪结果发生后将其拘捕的特殊侦查手段

理论上将诱惑侦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被诱惑者本来就已经产生犯罪倾向(人本身就具有弱点)或者已有先前犯罪行为,而诱惑者仅仅是提供了一种有利于其实施犯罪的客观条件和机会,即为机会提供型。其特征是:侦查者的行为旨在诱使潜在的罪犯现身或使其犯罪行为暴露,诱惑行为充其量只是为被告提供一有利作案条件。例如,警方得知有一抢劫团伙欲在某银行运钞途中行动,遂把大量作了记号的现金用运钞车招摇过市运往银行,却在暗中布下严密的控制网,待犯罪分子全面行动时将其一网打尽。此案中警察的行为只是提供了对罪犯犯罪的有利场合与环境,目的是获取证据,擒获隐蔽的罪犯。这种守株待兔式的诱惑侦查不会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产生主导作用,也就避免了引诱清白者犯罪的弊端,为各国立法接受

第二种是侦查机关促使被诱惑者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即为犯意诱发型。其特征是:被诱惑者虽被侦查者认为是犯罪嫌疑人,但实际上他并无犯罪意图不想犯罪,而正是诱惑者采取了主动、积极、过度、不适当的刺激行为使其在强烈的诱惑下实施了犯罪行为。此即美国法所称“侦查陷阱警察圈套police entrapment)。例如一个人并不吸毒,但化装成毒品贩子的警察一再向他推销,说效果绝妙、价格不高,终使他决定一试。此类侦查中并不存在确定有犯罪倾向的嫌疑人,侦查人员的行为在整个过程中起了主导作用,实质上与教唆鼓动清白之人犯罪无异,此种诱惑侦查为各国所摒弃

由此可见,诱惑侦查一方面是打击某些犯罪的需要,另一方面使用不当也会诱发犯罪,因此要对其加以规范,实现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按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不得诱使他人犯罪,即否定了“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同时规定了,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即肯定了“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

●关联条文

2012《刑事诉讼法》第151条。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