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海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2-08-15
庭立方: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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