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丽冰 严选律师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2-08-16
庭立方: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我国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并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强迫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窃婴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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