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权 严选律师
广西万恒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发布时间:2013-01-29
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犯罪案件”:
(一)、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以上刑罚的;
(二)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
(三)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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