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军 严选律师
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13-02-01
庭立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修订)第三十二条 、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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