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瑶 严选律师
北京市博儒(西安)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时间:2013-02-25
庭立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修订)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及其辩护律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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