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夏某与余某江是夫妻关系,据委托人介绍,该夫妻二人在2011年2月23日下午,在彭州某安置房内,被4-5 名开警车着便装的警察带走,并从房间内搜查冰毒 20余克,麻古50 余粒,现金2万余元。警方并扣押轿车一部。疑为涉嫌,被警方控制。
夏某亲属遂来所委托律师前往办案单位了解情况,会见夏某,作为法律帮助阶段的辩护人。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前往公安分局禁毒大队了解案情,遂提出会见申请。经安排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夏某。后代理委托人向办案单位提出了申请。
三、辩护思路
1、律师经会见了解到,夏某自称自己在做沙石生意,结实了粉友。自己也吸食毒品,家里的毒品不是贩卖的,是招待朋友的。
2、夏某提出自己卡中的钱是过度安置费不是毒资。
3、汽车是丈夫余某江贷款按揭购买的,与此案没有关系。
4、希望家属能取保候审。经过努力,会见到当事人后,提供了法律咨询,安慰了其无助的心理。
5、律师代理委托人家属书写了取保候审申请,提交办案机关。
四、办案结果
本案中,律师与被告人依法会见,积极了解案件情况,律师结合事实,
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充分的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利益。
侦查阶段结束后,因当事人后续未继续委托,故无案件结果。
五、办案心得
1、有关律师异地办案会见难的问题是常见的,办案律师不要泄气要有韧劲,可采取多磨嘴皮,多跑腿的办法,功夫不负有心人。
2、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更大化,可以建议委托人在异地再行聘请一名律师协助办理案件,可以有效利用当地律师的便利,有效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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