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2年12月26日,高新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举报,某房有人聚众赌博,2012年12 月26日23时许,成都市高新区治安大队在某地查处一翻牌机窝点,根据嫌疑人袁某的指示在阳台的一个抽屉内查获一把手枪,子弹四发,在房间的一角发现自制吸毒工具,并且在该处抓获涉嫌聚众赌博的数名。2012年12月27日18时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将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的袁某拘留。2013年1月15日承办律师接受嫌疑人家属的委托为袁某提供辩护。2013年7月15 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袁某以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起。2013年8月6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立即介入案情,与对方当事人及承办法官沟通案情。
三、辩护思路
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到案后主动提供枪支藏匿地,系坦白;被告人开设赌场时间不长,危害性不大;被告人离婚有一未成年儿子需要人抚养等。
四、办案结果
判处袁某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年二个月;犯判处十个月,并处一万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仟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五、办案心得
案对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主要是从被告人的从轻处罚情节进行辩护,辩护律师通过大量的阅读、搜集相关证据、制定合理完善的辩护方案,最终被告人取得较轻的判罚,三罪并罚被告人仅获有期徒刑两年的轻刑,实在是极为有效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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