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深圳华商弘道刑辩徐婧婷律师为其辩护,获得缓刑。

发布时间:2021-11-22 11:00:46 浏览:3547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5年3月19日3时30分,被告人唐某酒后驾驶粤BKxxxx机动车在龙华新区机荷高速东行至XX立交路段时,车头和车身右侧多处与分道口防护设施发生碰撞,造成车辆部分损坏,道路防护设施损坏,自身受伤。唐某被出警交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1.68mg/100ml。

二、辩护思路

庭审中,辩护人提出如下意见:

1、被告人唐某酒量大,饮酒数量少,酒后休息长时间后才驾驶车辆,主观恶性小,情节轻微。

2、事故发生后,积极赔偿损失,有良好的悔罪表现。对其判处缓刑,没有再犯危险。

三、一审结果

一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唐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

发表评论
去登录

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深圳华商弘道刑辩徐婧婷律师为其辩护,获得缓刑。

发布时间:2021-11-22 11:00:46 浏览:3547次

一、案情简介

2015年3月19日3时30分,被告人唐某酒后驾驶粤BKxxxx机动车在龙华新区机荷高速东行至XX立交路段时,车头和车身右侧多处与分道口防护设施发生碰撞,造成车辆部分损坏,道路防护设施损坏,自身受伤。唐某被出警交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1.68mg/100ml。

二、辩护思路

庭审中,辩护人提出如下意见:

1、被告人唐某酒量大,饮酒数量少,酒后休息长时间后才驾驶车辆,主观恶性小,情节轻微。

2、事故发生后,积极赔偿损失,有良好的悔罪表现。对其判处缓刑,没有再犯危险。

三、一审结果

一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唐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