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山西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海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贵州省
  • 云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S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苏洛川律师为其辩护,一审判死刑,二审经代理辩护被判死缓

发布时间:2022-10-20 22:47:00 浏览:6097次 案例二维码

一、基本案情

2013年,天水男子S某因图财杀害了朋友L某,后焚尸灭迹。因现场比较偏僻,案发10余天后被发现。经侦查,S某进入警方视线,因其有重大作案嫌疑被抓获归案。后该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应当追究S某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后又移送法院依法审理。

二、办案过程

本案系指定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接案后,辩护人依法查阅了案卷,会见了被告人,结合案情和法律规定,出庭为其做了罪轻辩护。后被法院部分采纳。其中,除了庭前辩护人仔细反复阅卷发现疑点外,会见中认真核实有关疑点问题和事实,庭审中又发问24个细节问题,这对于查明案情起了一定作用,这也是我代理刑事案件中当庭发问最多的一个案件。主审法官也很有耐心,庭上没有打断辩护人的发问。

三、法院判决

本案经天水中院一审判决,S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S某不服,认为一审量刑太重,上诉于甘肃高院,高院审理后,认为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天水中院重审后,仍判决S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S某仍然上诉,经省高院二审,认为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不当,遂改判死缓。

四、办案心得

该案经历发回重审后又上诉,最后在第二次二审后被改判死缓,被告人终于保住了性命。其中原委用一两页纸是表达不清楚的。但作为辩护人,认为最值得一提的是,刑事审判改革的庭审实质化,以证据裁判,依法律裁判,也是被告人活命的原因之一。

发表评论
去登录
加载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