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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张敏律师为涉嫌合同诈骗罪的Z某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发布时间:2023-06-25 11:45:35 浏览:2689次 案例二维码

案情简介

2017年,C某、W某、D某、Z某和X某共同投资在某地开展航空产业项目,因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停滞,造成损失两千余万元。2023年3月10日,Z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辩护思路

通过与家属沟通和会见等工作,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张敏律师了解到Z某确实为推进该项目开展了多项工作,尚不足以认定Z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同时,Z某系其年迈父母的唯一赡养人,且其父母患有严重疾病。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张敏律师立刻前往当事人Z某被关押的某看守所开展会见工作,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后,向家属进行反馈并沟通确定辩护方案,与家属沟通双方同步开展证据搜集工作。在案件移送检察院提请逮捕时,及时与检察官进行沟通,并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申请的法律意见书》。

因办案机关认为Z某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作出逮捕决定后,张敏律师根据案件侦查情况,撰写《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并两次提请检察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最终,检察院同意针对Z某是否具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开展专项听证会。

张敏律师出席该次听证会并针对Z某在案件中的作用、身体情况、在案证据情况、社会危害性及其特殊的家庭情况等多方面发表了详细意见。

办理结果

2023年6月6日,检察院最终认可了张敏律师的申请理由,同意为Z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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