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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李轩凌律师为其辩护,变更诈骗罪金额特别巨大为合同诈骗罪金额巨大,获轻判。

发布时间:2023-08-23 12:47:43 浏览:1756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合同诈骗罪

结果: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亮点:检察院、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变更诈骗罪金额特别巨大为合同诈骗罪金额巨大,量刑幅度大幅下降。

焦点: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诈骗具体金额问题。

封面语:G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李轩凌律师接受委托。通过多次会见G某,从在案证据中寻找有利于G某的证据,向检察院提出罪名变更及犯罪金额的问题,促使最终指控罪名变更为合同诈骗罪,量刑幅度大幅下降。

 

二、案情简介

G某经朋友介绍在酒吧与被害人C某某认识,双方互加微信。2021年12月x日,G某在租车公司租用一辆玛莎拉蒂并告知被害人C某某这辆车是别人抵押给他的车。2021年12月15日,G某向C某某借3万元钱,C某某不借。但恰逢C某某想买车,G某便将其租来的玛莎拉蒂轿车以538000元的价格卖给C某某。双方签定合同后,C某某转给G某定金30000元。此后,C某某多次催促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但G某没有真实的车辆登记证书,其便伪造了他与原车主之间的“车辆抵押合同”和“车辆过户委托书”来骗取C某某信任。在拖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期间,G某还十三次向C某某“借钱”,C某某考虑到从G某手里买车子已经签了合同,还要向其支付剩余购车款的情况,便十三次通过银行卡或者微信向其转钱,金额达25.5万元。后车辆被租车行收回,G某共骗取C某某人民币329000元。

2022年7月19日,G某因涉嫌被诈骗罪被警方羁押。

 

三、办案过程

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G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李轩凌律师为G某进行辩护,李轩凌律师陆续开展下列工作:

1、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G某,向G某详细了解其到案经过、向被害人借款过程、借款使用情况以及偿还能力等,并告知G某相关法律规定;

2、通过阅卷,充分了解案件事实,收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与此同时不断推动当事人退赃;

3、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多次交换意见,说服检察院变更罪名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且指控犯罪金额从538000元变更为指控犯罪金额为329000元。辩护意见最终获得法院采纳。

 

四、辩护思路

辩护人通过阅卷、会见G某,认为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变更罪名并降低认定犯罪金额,有利于G某刑期的大大降低,若以指控诈骗罪涉嫌诈骗金额538000元计算,G某的量刑应在10年以上,而变更为合同诈骗罪,犯罪金额为329000元计算,G某的量刑则在4年左右。因此,为切实履行辩护职责,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李轩凌律师与阳沁宇实习律师发表多份法律意见,与承办检察官及法官多次沟通,最终G某的量刑获得大幅降低。

 

五、办案结果

一审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判处G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六、办案心得 

找对一个案件的切入点可谓是非常重要,如何将思路变为减轻当事人刑罚的切实可行的辩护策略,考验着每一个刑辩律师的专业能力。本案以变更罪名,降低犯罪金额为思路,辩护律师提出了最优的辩护方案,获得了当事人、承办人的认可,为本案大幅降低刑期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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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李轩凌律师为其辩护,变更诈骗罪金额特别巨大为合同诈骗罪金额巨大,获轻判。

发布时间:2023-08-23 12:47:43 浏览:1756次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合同诈骗罪

结果: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亮点:检察院、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变更诈骗罪金额特别巨大为合同诈骗罪金额巨大,量刑幅度大幅下降。

焦点: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诈骗具体金额问题。

封面语:G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李轩凌律师接受委托。通过多次会见G某,从在案证据中寻找有利于G某的证据,向检察院提出罪名变更及犯罪金额的问题,促使最终指控罪名变更为合同诈骗罪,量刑幅度大幅下降。

 

二、案情简介

G某经朋友介绍在酒吧与被害人C某某认识,双方互加微信。2021年12月x日,G某在租车公司租用一辆玛莎拉蒂并告知被害人C某某这辆车是别人抵押给他的车。2021年12月15日,G某向C某某借3万元钱,C某某不借。但恰逢C某某想买车,G某便将其租来的玛莎拉蒂轿车以538000元的价格卖给C某某。双方签定合同后,C某某转给G某定金30000元。此后,C某某多次催促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但G某没有真实的车辆登记证书,其便伪造了他与原车主之间的“车辆抵押合同”和“车辆过户委托书”来骗取C某某信任。在拖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期间,G某还十三次向C某某“借钱”,C某某考虑到从G某手里买车子已经签了合同,还要向其支付剩余购车款的情况,便十三次通过银行卡或者微信向其转钱,金额达25.5万元。后车辆被租车行收回,G某共骗取C某某人民币329000元。

2022年7月19日,G某因涉嫌被诈骗罪被警方羁押。

 

三、办案过程

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G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李轩凌律师为G某进行辩护,李轩凌律师陆续开展下列工作:

1、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G某,向G某详细了解其到案经过、向被害人借款过程、借款使用情况以及偿还能力等,并告知G某相关法律规定;

2、通过阅卷,充分了解案件事实,收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与此同时不断推动当事人退赃;

3、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多次交换意见,说服检察院变更罪名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且指控犯罪金额从538000元变更为指控犯罪金额为329000元。辩护意见最终获得法院采纳。

 

四、辩护思路

辩护人通过阅卷、会见G某,认为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变更罪名并降低认定犯罪金额,有利于G某刑期的大大降低,若以指控诈骗罪涉嫌诈骗金额538000元计算,G某的量刑应在10年以上,而变更为合同诈骗罪,犯罪金额为329000元计算,G某的量刑则在4年左右。因此,为切实履行辩护职责,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李轩凌律师与阳沁宇实习律师发表多份法律意见,与承办检察官及法官多次沟通,最终G某的量刑获得大幅降低。

 

五、办案结果

一审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判处G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六、办案心得 

找对一个案件的切入点可谓是非常重要,如何将思路变为减轻当事人刑罚的切实可行的辩护策略,考验着每一个刑辩律师的专业能力。本案以变更罪名,降低犯罪金额为思路,辩护律师提出了最优的辩护方案,获得了当事人、承办人的认可,为本案大幅降低刑期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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