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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代孕事件”持续发酵,触犯了刑法上的哪些罪名?

3271次播放 2021-01-21

今天我们要解读的新闻是:郑爽“代孕弃养”背后:市场应有道德底线,总有不能买卖的东西。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说过一句话:最有道德的人,是那些有道德却不须由表面表示出来而仍感满意的人。

 

近日,90后女星郑爽的“大瓜”,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而引发这场舆论风暴的核心词之一,便是代孕。虽然网友们吃瓜热闹得像是在过年,但更多的声音,也皆是对郑爽的批判与指责。

 

也有许多网友表示她这样是合法的吗?

今天啊,我们就借这个事情来聊聊,代孕在我国《刑法》中可能涉及到哪些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我国,代孕行为是明令禁止的。所以很多想要代孕的人只能去擅自从事代孕的机构进行活动。有一个真实的案子,年仅17岁的少女梁某卖卵,术后卵巢受损达重伤二级。黑中介被判非法行医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及十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代孕生的小孩如果有健康问题,或者在代孕期间,夫妇离婚了,导致生下来的小孩没人抚养怎么办?如果三方都不要小孩,从代孕者和代孕需求者的先行行为来看他们都有抚养义务,也就是说,他们都构成遗弃罪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若以代孕为名在网上发布代孕信息以缴纳定金、配对费、移植费、代孕费、保胎费等名义,不断地索要钱财,所以涉嫌诈骗罪。

 

灰色的代孕、黑色的“弃养”,“代孕弃养”不仅是钻法律空子,更是对生命的践踏。商品可以退换,生命没法“退单”。在我国代孕行为是被明确禁止的。把女性的子宫当作生育工具,把新生的生命当作商品买卖,甚至可以随意丢弃,这条隐秘的黑色产业链打着法律的擦边球,不止损害女性健康、物化剥削女性,更是践踏公民权益、败坏人伦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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