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依照《刑法》第238条第1款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依照本条第2款规定,犯本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罚处罚。 依照本条第3款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依照本条第4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依照《刑法》第238条第1款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依照本条第2款规定,犯本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罚处罚。 依照本条第3款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依照本条第4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
(四)非法拘禁罪
1.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非法拘禁多人多次的,以非法拘禁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非法拘禁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
(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
内蒙古法砥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个人简介:沈心宇律师,内蒙古法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从步入律师行业至今已十八余年,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办案技巧,并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敏锐的思维,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成为了优秀的刑辩律师。 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内蒙古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律师人才库刑事类专家、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委员会副主任、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第十四届政协委员、呼和浩特市地方立法研究会理事会理事、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妇女联合会执委、呼和浩特市青年联合会委员。 在刑事合规业务领域,为多个大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在企业经营、业务拓展等方面有效地控制刑事风险。其中,2023年8月,沈心宇律师作为内蒙古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参与二连浩特某公司、内蒙古某贸易公司在法院审判阶段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通过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精神,最终出具的考察意见得到了承办法院的认可和采纳,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在代理刑事诉讼案件方面,近年来承办了涵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故意伤害、合同诈骗、串通投标、违法发放贷款、过失致人死亡、职务侵占、保险诈骗、票据诈骗、危险驾驶、诈骗、非法采矿、涉黑涉恶、行受贿、走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众多有一定影响的刑事案件并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多起案例获无罪、不起诉、缓刑、二审发回重审。 团队案例:郭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额5亿元)、孟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额1.2亿元)、云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额6000万)、马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额600万)、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额200万)、温某某集资诈骗案(金额800万)、米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获无罪)、郭某某合同诈骗案(检察院撤诉)、北京某科技公司串通投标案(检察院撤诉)、郭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获不起诉)、郑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获不起诉)、刘某某职务侵占、保险诈骗、串通投标案(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姚某某票据诈骗(金额11亿元)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刘某危险驾驶案(二审改判发回重审)、高某某故意伤害案(重伤二级)(获缓刑)、呼和浩特市某房产中介公司合同诈骗案(金额7500万)、顾某行贿、骗取贷款案(金额2亿元)、呼和浩特市某知名房地产公司骗取贷款案(金额3亿元)、岳某某诈骗案(金额1.2亿元)、某上市公司行贿案等。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莫丽冰律师,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某委员法律助理,律师执业逾十年,专注于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的辩护、控告及法律风险防控。 莫丽冰律师成功辩护经验包括但不限于为当事人取得取保候审的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决定、适用缓刑、量刑适当的判决结果、二审发回重审或改判、取得国家赔偿等良好辩护效果。 2022年,莫律师在“大莫刑律”公众号发表了第一本电子书独著《思辩与立场》,受到了广泛好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
陆凤阳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顾问,上海政法学院客座教授,中国知名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导师,被诸多媒体誉为最受欢迎的律师。三十年法律实务经验,承办近千起案件,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刑事风控、刑事控告业务。 所办案件先后被中央一套《今日说法》、《新闻三十分》、《上海卫视》、《山东卫视》、《安徽卫视》、《法制日报》、《上海法制报》、《凤凰卫视-今日头条》、《新浪网》、《搜狐网》、《东方卫视》、《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凤凰网、搜狐网、网易新闻等百家媒体争相报道。 陆凤阳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其优质的服务深受当事人的信赖与赞誉。
知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六合刑辩-陆青青
四川省成都市
六合刑辩团队负责人,庭立方知识产权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团队成员由一群法律功底深厚而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组成。以刑事辩护为专业方向。现只专注办理刑事案件。以匠心精神致力于刑事辩护,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取得大量不诉、取保、缓刑、无罪案例。主攻刑事、金融犯罪、刑名交叉、企业合规等刑事相关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