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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安11位律师为某重大毒品案二审辩护 两位被告人获改判

发布时间:2017-02-13 13:12 浏览:3283次 动态二维码

       2016年8月11日,胡某、张某、陈某等十三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一案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大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次审理为本案的二审阶段,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汪余财律师、管宇律师、艾述洪律师、苏镜祥律师、杨华律师、曾莉律师、冯嫕律师、陈茜律师、何春莉律师、白超律师、崔霞律师11位律师为胡某、张某、陈某等10位被告人出庭辩护。

跨越三省 13人涉案
6人被判死刑 4人被判无期

       本案涉案毒品量巨大,其中胡某贩卖、运输毒品量多达5877克,其他涉案人员贩卖或运输毒品量也多达4千、3千、2、1千克等,且这些毒品的流传范围跨越广东、四川、陕西三省。2013年10月28日,达州市大竹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于10月至12月期间将涉案人员胡某、张某、陈某等十三人抓捕归案。

       2014年,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并做出了判处胡某、张某、陈某死刑,张某、曾某、汪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王某、余某、饶某、方某无期的判决。因不服该判决,胡某、张某、陈某等十三人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卓安律师出庭二审
两位当事人获改判

       2016年8月1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大竹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展开了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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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11位律师分别前往达州市看守所、大竹县看守所展开庭前会见工作。

       通过大量的阅卷、会见等工作,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的出庭律师们针对本案提出了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收集相关证据的程序存在重大瑕疵,一审法院存在量刑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以及量刑过重的质疑。最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对本案张某、陈某量刑确实存在不妥,由死刑改判两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用专业、专注的精神对待法律援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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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代理的10位被告人中,9位被告人的案件为法律援助案件。即便如此,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仍然是保持着专业、专注的精神,不遗余力的开展辩护工作,切实践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的诺言,并取得了优秀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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