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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投资电商平台网店涉嫌被诈骗,庭立方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代理刑事控告获公安机关立案

发布时间:2023-07-08 09:50 浏览:1098次 动态二维码

  • 近日,庭立方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代理某某公司与他人合伙投资电商平台网店被诈骗刑事控告案
  • 经过代理律师工作努力,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认为被控告人存在犯罪事实,作出以诈骗犯罪案立案侦查决定
  • 案件涉及被控告人以虚假刷单的方式制造虚假订单假象、以虚假发货的方式欺骗控告人在短短数日时间内持续向其转支投资货款,控告人发现对方涉嫌诈骗犯罪后,要求其进行账户核对和清退涉案款项,被控告人拒不配合,非法占有涉案款项
  •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3月31日下发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桂高法会(2023)4号”文中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本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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