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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案例】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交警作出同等责任认定复核维持,受害人家属不服,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代理后,推动交管部门对事故启动重新调查撤销原事故认定

发布时间:2025-05-23 09:41:07 浏览:742次 案例二维码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5年61号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交警作出同等责任认定,复核维持,受害人家属不服,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代理后,推动交管部门对事故启动重新调查撤销原来事故认定

2023年下半年某日,张三驾驶小汽车沿某省某国道行驶,在通过村庄村口及人行横道前严重超速与从村道进入国道后同向骑行自行车的李四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及李四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后,某省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李四家属不服,向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复核,交警支队审查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维持了某交警大队的事故责任认定。

李四家属对复核结论仍然不服,但同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只有一次,李四家属陷入维权困境。在获悉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曾经在年前办理过一起类似案例,同样是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交管部门两次作出事故认定,都是同等责任,复核也是维持,经过委托尹伟军律师努力工作后,最终认定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并成功追诉肇事者刑事责任。

李四家属联系上尹伟军律师,请求尹伟军律师帮助维权,尹伟军律师经过初步案情分析后接受了委托。随即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经过充分细致调查取证分析研判,发现案发时张三同时存在违规偏离道路中间行驶、注意力不集中、未采取刹车避让措施等其他违法行为,且经委托相关道路安全管理专家对事故进行分析论证,认为肇事车辆前部右侧追尾被害人自行车后部,碰撞时自行车极有可能已经处于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状态,被害人不应承担同等责任。本案事故认定极有可能存在事实不清、定性错误重大可能。

尹伟军律师曾经从警15年,在公安机关多个实战部门履职过,具有丰富侦查经验,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和努力,尹伟军律师成功推动了公安机关进行内部执法监督。某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组织了有关人员会同公安部专家进行专题研究,最后在2025年5月作出对事故重新调查决定,并决定该案件移送其它交警大队进行重新调查工作。

经过重新深入调查,交管部门认为张三在事故中具有多项过错违法行为,应承担事故主要以上责任应撤销原来错误事故认定。李四的家属和尹伟军律师经过长期坚持不懈努力,终于维护了李四的合法权益,张三将为他的肇事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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