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5年91号
一、案件背景
2024年9月某日,张三因公司账户资金往来异常被广东省某市公安机关传唤,随后被刑事拘留并关押十余日。家属紧急委托尹伟军律师介入。初步分析认为,张三可能因公司账户涉及资金流转,涉嫌或帮助信息活动罪,甚至可能被认定为共犯,面临重大刑事风险。
二、办案经过
快速响应与精准研判
尹伟军律师接受委托后,连夜从广西赶赴广东,次日即会见当事人。通过深入沟通,发现关键疑点:张三系被北方某省公安机关列为网逃人员,其公司账户U盾被他人以“投资验资”为名骗走,后对方谎称丢失拒不归还,导致账户被用于非法资金流转。
核心辩护策略
定性辩护:尹伟军律师认为张三无主观犯罪故意,系被他人利用,不符合诈骗犯罪“明知”要件;
证据薄弱性:尹伟军律师指出案件缺乏张三参与非法资金操作的直接证据,其公司账户失控系受蒙蔽所致;
程序合法性:结合网追手续、拘留依据等程序问题,向办案机关提出侦查方向存在偏差。
高效沟通与取保突破:
尹伟军律师于9月22日同步向办案单位提交法律意见书及申请,多次与主办人员沟通案件疑点。9月25日,公安机关采纳律师意见,对张三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当事人被羁押十余天后重获自由。
三、案件结果
短期成果:尹伟军律师介入仅3天,张三成功获得公安机关同意取保候审,避免了被长期羁押的风险;
最终胜利:经尹伟军律师持续沟通与坚持无罪意见,近日,公安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解除对张三的取保候审,并终止侦查,当事人彻底无罪。
四、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性在于:快速破局,通过精准抓取“主观明知”证据短板,在侦查阶段迅速切入,打破僵局;
程序与实体并重:将案件定性偏差与程序问题结合,推动司法机关重新审视侦查方向;
持久跟进:律师坚持一年跟踪沟通,最终实现无罪化处理,彻底化解当事人刑事风险。
五、律师提醒
尹伟军律师警示:切勿出租、出借银行卡、支付宝账户,或参与跑分、刷单、虚拟货币非法交易。他人不明资金来源可能使个人账户成为犯罪工具,导致刑事法律风险。如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律师介入,固定无主观故意证据,争取最佳辩护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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