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中最为广泛的一种,而和是里最为轻微的刑罚。、和的区别在哪里,三者有哪些不同的地方,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和的知识,供大家学习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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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
1、判决前羁押相抵不同。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其他1抵1
2、地点不同。在家,一般在拘留所,有期在监狱。
3、待遇不同。即使没有被判,也没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理论上有政治权利。
具体区别:
1、:
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这一期限既反映了作为轻刑的特点,又不失作为刑罚的必要惩罚作用。刑期的上限虽然比长,但由于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仍轻于。
2、:
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的特点是一种短期剥夺自由刑。
在执行、待遇上与的差别:
(1)在拘留所或看守所执行;
(2)就近执行;
(3)可酌量发给报酬;
(4)每月有1天一2天假,可回家探亲。
3、:
,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居于中心地位。
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与和,实际上三者是内涵和外延的关系,包含了和,和只是众多中的一种刑罚。如果你想知道更多更专业的关于、和的知识,请咨询庭立方,他们会为你带来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