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顺仙 严选律师
北京市东卫(兰州)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17-10-09
有的人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可能会投放危险物质。犯罪是需要有主体去实施的,这是犯罪构成要件之王,只有达到犯罪主体资格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投放危险物质罪主体是什么?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投放危险物质罪主体是什么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
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谓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投毒的动机可以是各种各样,但不同的动机并不影响定罪。
法律依据:《
第一百一十四条 【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在一般情况下,投放危险物质罪主体是自然人,并且是需要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的,如果是未成年犯此罪的,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的。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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