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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行贿罪

发布时间:2020-06-06 17:45:48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刑法 389 条、第 390 条规定的行贿罪定罪量刑。

单位行贿的,在被追诉前,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主动交待单位行贿行为的,依照《刑法》第390条第2款的规定,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可以从宽处罚;受委托直接办理单位行贿事项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自己知道的单位行贿行为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照《刑法》第390条第2款的规定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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