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羽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01-07
正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告人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以下是庭小方为您整理的相关规定。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在取保候审方面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你还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刑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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