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简而言之,就是将国有的资产,违反规定,将其私自分给个人等,那么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解答:
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成立该罪。
法律依据:
《》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十一)私分国有资产案(第396条第1款)
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