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明 严选律师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
发布时间:2021-06-24
是我们不论在电视剧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有所耳闻的犯罪行为。那么什么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呢?
律师解答: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者其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关系密切的人精神上的强制,对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施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其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
敲诈勒索的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才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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