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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妇女为其口淫并吞咽某种液体的行为如何定性

发布时间:2021-07-07

要构成强奸罪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若是条件不符,构成的就可能不是强奸罪,而是强制猥亵罪,下面我们就用一则真实的案例,看下强制妇女为其口淫并吞咽某种液体的行为是如何定性的。

律师解答: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6]吉0381刑初601号

被告人尾随被害人至一楼道内,用手臂扼住被害人颈部,谎称其有刀,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摸被害人被害人胸部,其欲往下触摸被害人性器官时,因被害人称来“例假”而住手,转而迫使被害人被害人用手撸其生殖器,因被告人嫌疼,继而强迫被害人用嘴为其啯生殖器,并射精于被害人被害人口中。因担心留下证据被公安机关抓获,强迫被害人将精液咽下,后被告人逃离现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强迫被害人被害人为其口交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且为既遂。辩护人认为对被告人应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进行处罚。本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的主要证据为被害人报案笔录中的陈述,对此,被告人予以否认,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人具有强奸的故意。

法院认为,是否实施了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是区分强制猥亵罪与强奸罪的明显特征。强迫妇女口交的行为是否是刑法意义的强行与妇女性交,在法律、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对强行与妇女性交行为不宜做扩大解释。即对强奸罪的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应限定为性器官的接触。对强制妇女口交的行为应排除在强奸罪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已将原来的强制猥亵妇女扩大为他人,强制猥亵妇女罪名已经变更为强制猥亵罪。对被告人强制妇女口交的行为应按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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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构成强奸罪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若是条件不符,构成的就可能不是强奸罪,而是强制猥亵罪,下面我们就用一则真实的案例,看下强制妇女为其口淫并吞咽某种液体的行为是如何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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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6]吉0381刑初601号

被告人尾随被害人至一楼道内,用手臂扼住被害人颈部,谎称其有刀,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摸被害人被害人胸部,其欲往下触摸被害人性器官时,因被害人称来“例假”而住手,转而迫使被害人被害人用手撸其生殖器,因被告人嫌疼,继而强迫被害人用嘴为其啯生殖器,并射精于被害人被害人口中。因担心留下证据被公安机关抓获,强迫被害人将精液咽下,后被告人逃离现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强迫被害人被害人为其口交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且为既遂。辩护人认为对被告人应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进行处罚。本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的主要证据为被害人报案笔录中的陈述,对此,被告人予以否认,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人具有强奸的故意。

法院认为,是否实施了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是区分强制猥亵罪与强奸罪的明显特征。强迫妇女口交的行为是否是刑法意义的强行与妇女性交,在法律、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对强行与妇女性交行为不宜做扩大解释。即对强奸罪的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应限定为性器官的接触。对强制妇女口交的行为应排除在强奸罪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已将原来的强制猥亵妇女扩大为他人,强制猥亵妇女罪名已经变更为强制猥亵罪。对被告人强制妇女口交的行为应按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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