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一种严重的,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那么,与的区别?
律师解说:
(1)客体不同;:公款使用权;:公共财物所有权;
(2)对象不同;:公款;:公共财物,公款和公物;
(3)行为手段不同;:擅自私用公款,实际案件中行为人一般没有涂改、销毁、伪造账薄的非法行为;: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实际案件中行为人往往有涂改、销毁、伪造账薄的非法行为;
(4)主体不同;:国家工作人员;: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5)目的不同;:以非法使用为目的,暂时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非法占有为目的,意图永远占有公共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或者。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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