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振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08-10
律师解答:1、客体要件不同。决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决水的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危害即不危害公共安全,就不构成决水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
2、行为手段不同,要构成决水罪,行为人必须采用决水的方法;而故意杀人罪的手段不限于此。
3、主体要件不同,决水罪的主体为已满16周岁具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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