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军 严选律师
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21-08-12
律师解答: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
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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