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机关指控——、
结果:
发回重审后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20万元(刑期减少72%)
亮点:
- 通过证据链突破推翻"非法占有目的"核心要件
- 精准区分个人债务与单位经营行为
- 成功将1469万元涉案金额排除出集资诈骗范畴
案件焦点:
- 资金用途与生产经营规模的匹配性认定
- 虚开票据行为是否足以证明非法占有故意
单位犯罪 与个人犯罪的界限划分
封面语:“从十三年到三年半——专业辩护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二、案情简介
- 当事人信息
被告人:Y某(195X年生,原企业法定代表人)
涉案单位:XX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分社
办案机关:市公安局侦查、市检察院公诉、市法院审理
- 关键时间轴
2016年5月 : 成立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6月 : 被立案侦查
2019年12月 : 一审判决十三年
2020年5月 : 二审发回重审
2021年12月 : 重审改判三年半
- 3. 案件基本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Y某通过三家合作社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2300余万元,其中800余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借款,指控其构成集资诈骗罪。辩护人经查证发现:
l 确有流转土地、种植金银花等实际经营行为
l 部分资金用于网站建设、电商平台开发等生产经营
l 虚开票据金额仅占资金总量的1.5%
三、办案过程
阶段化辩护策略:
阶段 |
控方立场 |
辩方策略 |
证据对抗要点 |
侦查阶段 |
强调资金缺口及个人账户流转 |
申请调取农业项目实地证据 |
土地流转合同、种植记录 |
审查起诉 |
以审计报告认定资金用途 |
推翻补记账目证明力 |
原始凭证与补记账目比对 |
庭审阶段 |
主张虚开票据证明非法占有目的 |
举证票据对应实际支出 |
|
关键动作:
组织农业专家对种植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出具评估报告
申请会计专家辅助人对审计报告提出七项质证意见
构建"资金用途分类统计表"区分三类资金流向
四、办案思路
- 颠覆性辩护策略
证据突破:锁定审计报告未统计的2016年8月经营数据,证明初期资金主要用于场地租赁、设备采购等合规用途
法律适用:援引《非法集资司法解释》第四条,论证"生产经营活动与募集资金规模"的辩证关系
2.量刑辩护要点
剔除指控金额中319万元关联企业正常拆借部分
扣减已退还的879万元本金
确认46名投资人系亲友关系不属"社会公众"
五、办案结果
成功将案件定性从集资诈骗罪改变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期从十三年降至三年六个月,罚金减少50%,当事人及家属对结果满意。
六、办案心得
会计审计报告必须核对原始凭证
资金流向需结合企业实际经营周期判断
有效辩护方法论:
构建"三层次"辩护体系:事实层→证据层→法律层
善用专家辅助人制度破解专业壁垒
风险提示:
注意区分"虚增支出"与"账务处理不当"的界限
重视单位犯罪中责任人员的个别化审查
七、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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