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08-12
财产性利益,是指财物以外的可用货币计量的有财产价值的其他物质利益,常见形式有欠条、金融凭证、股权、租金等。那么财产性利益是否可以作为的犯罪对象?
律师解答:肯定说认为,应当做扩张解释,盗窃等犯罪的行为对象,不仅包括财物,而且包括财产性利益,否则对某些行为就会存在放任,不利于法益的保护。
否定说认为,应当坚持罪行法定,避免任意的扩大解释;从体系解释的角度,任意扩大对财物的解释,会动摇盗窃罪的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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