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与我们联系

开启专业对话

谋取不正当利益指的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3:52

答: 1999年3月4日两高《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中,第一次对“谋取不正当利益”含义作出解释,明确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关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解释也是如此。

  两高的解释,可以总结出,谋取不正当利益存在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章的利益,可称为利益违法,利益违法是行贿罪中最常见、最典型的表现形式,即所谓非法利益;二是谋取违反上述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可称为程序违法,程序违法是行贿罪中非常见、较隐蔽的表现形式,即所谓不确定利益。

关于对单位行贿罪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2594.html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