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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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5
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门前封锁大门、通道,阻止工作人员进入,围攻、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等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都可能构成犯罪。那么,的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并非一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都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1)所谓首要分子,即在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2)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追究其行政责任,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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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门前封锁大门、通道,阻止工作人员进入,围攻、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等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都可能构成犯罪。那么,的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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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并非一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都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1)所谓首要分子,即在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2)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追究其行政责任,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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