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3:52
答:是指,任意破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两者有明显的界限:
(1)侵犯的课题和对象不同。主要是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行为人往往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行为的,是的一种;但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是妨碍社会秩序罪的一种。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表现为行为人故意实施了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则表现为行为人基于寻衅滋事的动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观方面,的行为人出于泄愤报复、嫉妒等各种动机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以毁坏公私财物为目的;而任意毁坏财物的的行为人只是把任意毁坏公私财物为手段,意图达到寻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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