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均发 严选律师
重庆善佑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
发布时间:2021-08-26
如果行为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达到法定的犯罪数额的,是需要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那么单位可以构成吗?
律师解答:
中故意毁坏财物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即使单位名义实施的,也只处罚相关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03/19 10:03
2024/03/19 10:03
2024/03/18 16:50
2024/03/18 16:49
2024/01/25 13:38
2024/01/24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