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婧婷 严选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1-09-22
是是从醉驾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开始规制,逐渐扩大范围,也是为“汽车时代”的来临做好法律准备。危险驾驶罪不同于,属于故意犯罪,属于危险犯。那么,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
律师解答:
本罪主要是两种情形: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节恶劣限制了追逐竞驶的处罚范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
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醉酒驾
另外还有: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并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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