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世军 严选律师
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徐州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1)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诉讼为前提。
(2)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
(3)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的人身、财产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所遭受的损失。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更多详细信息请看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3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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