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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制售医美产品等药品安全领域突出犯罪活动打击力度

发布时间:2021-11-25 来源:公安部官网

针对一些地方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从业、发布虚假广告、借“医美贷”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突出,导致医美事故频发的情况,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近日下发通知,结合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制售医美产品等药品安全领域突出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食药侦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会同有关警种、部门,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开展主动侦查、精准打击,形成对非法制售医美产品等重点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震慑态势。要突出打击重点,针对制售假劣肉毒毒素、“水光针”等美容针剂、“热玛吉”等医疗美容设备,以及销售非法渠道入境的医美产品等犯罪开展重点打击。要广辟线索来源,围绕医美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美服务机构、直播带货平台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排查,并积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要强化破案攻坚,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打击目标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侦办要求,深挖彻查、打准打狠,适时组织统一集中收网,彻底摧毁犯罪网络。

通知要求,要加强跨区域协作配合,强化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要紧密结合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等部门联合整治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药监、海关等部门沟通协作,规范案件移送、涉案物品保管处置、检验鉴定和认定等工作,并将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的行业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推动实现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形成打击整治工作合力。要深入推进“昆仑2021”专项行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决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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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些地方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从业、发布虚假广告、借“医美贷”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突出,导致医美事故频发的情况,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近日下发通知,结合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制售医美产品等药品安全领域突出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食药侦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会同有关警种、部门,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开展主动侦查、精准打击,形成对非法制售医美产品等重点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震慑态势。要突出打击重点,针对制售假劣肉毒毒素、“水光针”等美容针剂、“热玛吉”等医疗美容设备,以及销售非法渠道入境的医美产品等犯罪开展重点打击。要广辟线索来源,围绕医美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美服务机构、直播带货平台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排查,并积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要强化破案攻坚,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打击目标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侦办要求,深挖彻查、打准打狠,适时组织统一集中收网,彻底摧毁犯罪网络。

通知要求,要加强跨区域协作配合,强化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要紧密结合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等部门联合整治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药监、海关等部门沟通协作,规范案件移送、涉案物品保管处置、检验鉴定和认定等工作,并将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的行业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推动实现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形成打击整治工作合力。要深入推进“昆仑2021”专项行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决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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