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某某涉嫌一案,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李伟明律师为其辩护,获公安机关终止侦查决定。
一、案件罪名、结果
罪名:诈骗罪
结果:终止侦查
二、案情简介
公安机关指控,Y某某为诈骗团伙提供帮助。
三、办案思路
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为:
一、辩护人认为本案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Y某某诈骗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不清,不符合起诉条件。
二、Y某某具有自首情节;
三、Y某某系个体经商人员,不对其给予刑事处罚,有利于保护个体经济,营造良好的民营经济经营环境,也符合人道主义原则。
综上,Y某某的行为符合不起诉的条件,建议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办案结果
检察机关接受辩护人的意见,认为Y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主动撤回案件,得到检察机关的准许。后公安机关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依法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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