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辰君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12-28
法律依据:《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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