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伟军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22-06-22
清正廉洁之风的建设取决于每一位公职人员能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不谋私利,真正为老百姓服务。可是实践中有的公职人员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向老百姓索要财物或者接受老百姓的“心意”,但是毕竟这个钱不是干净的,公职人员也不敢随意乱花,有的是将这些财产存在他人处、有的则是一直放在家里,有的是将该款项捐出等,那么,收了钱后将钱用于公务开支了构成吗?
律师解答:
受贿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便构成受贿罪。受贿所得用于何出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因此收了钱用于公务开支不影响受贿罪成立。
法律依据: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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